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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法律準則。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它是一個國家獨立、完整和系統的法律體系的核心,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將迎來第四個“憲法宣傳周”。我國的憲法到底有怎樣的發展歷程呢?
我國的根本法從1949年起,經歷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及其幾個憲法修正案的主要文本。從新中國成立至今,憲法文本雖然幾經修改,但其從一開始所確立的國家的根本性質、根本道路、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并沒有改變,社會主義一直是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理想。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和發展完善歷程。
一、憲法的制定及修改歷程
(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
1949年9月27日,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其中第7條關于人民政協全體會議的職權中就明確規定,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政協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949年9月29日,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它規定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等國家的重要制度。
除序言外,《共同綱領》分為總綱、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共7章60條?!豆餐V領》的制定形式和內容架構已經和一部標準的憲法很相似。它所涉及的很多內容更是具有憲法性質的內容,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國家根本大法。
(二)五四憲法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我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的一項最重要議程就是討論審議憲法草案和憲法草案報告。
9月20日下午,會議全票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被稱為“五四憲法”。新中國的總章程、根本大法正式誕生。
五四憲法序言明確指出:“這個憲法以1949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基礎,又是共同綱領的發展?!睆慕Y構來看,五四憲法文本分為序言、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旗、國徽、首都,共五部分106條。
五四憲法是新中國誕生后的第一部憲法,它將黨領導人民贏得政權后實行的各項基本制度確立下來,國家政權各機構按照憲法的規定有效組織并運行。五四年憲法有力地保障了我國從新民主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是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三)七五憲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對1954年憲法進行修改,共30條,被稱為“七五憲法”。
(四)七八憲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對1975年憲法進行修改,共4章60條,被稱為“七八憲法”。
(五)八二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第四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被稱為“八二憲法”。八二憲法即現行憲法正式誕生。
現行憲法形式上是對1978年憲法的修改,實質上不是以1978年憲法為基礎,而是以1954年憲法為基礎。
二、現行憲法的修正歷程
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分別進行了5次修改,均采用“修正案”的方式進行修憲。這種修憲方式,有利于維護憲法的穩定和尊嚴。因此,1982年憲法仍然是現行憲法,它包括1982年通過的憲法和之后的每個憲法修正案。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在1982年憲法的基礎上增加2個條款,即第1條和第2條。
(二)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改了9個條款,即第3條至第11條。
(三)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改了6個條款,即第12條至第17條。
(四)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改14個條款,即第18條至第31條。
(五)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21條修改。這是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的第五次修改。(賀海平 王莉)